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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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和落实校内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对各部门进行安全保卫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2.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定期牵头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组织落实防火、防盗、防暴恐、防爆、防破坏、防诈骗、防群体性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发生的措施及办法,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统筹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4.加强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的治安保卫,督促落实治安安全防范措施。

5.调解、疏导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协助学校有关部门预防和化解不稳定事端,向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不稳定事端情况及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并保护好现场。

6.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及信息队伍,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治安保卫作用,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大力开展调研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师生动态,为学校实施各项政策提供依据。

7.作为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监督、检查、考评工作,制定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奖惩制度,对学校治安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具体的奖惩意见,提出合理意见,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

8.做好师生户籍统计工作,并对重点人口和外籍人员的安全管理登记造册,协助管区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

9.加强本处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及快速反应能力,注重工作实效性。

10.完成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保卫处